国家药监局发布: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重大调整
栏目:产品分类五 发布时间:2024-10-01

  

国家药监局发布: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重大调整

  企业相关人员提交调整材料后◆◆◆★■◆,由省(区、市)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行政区域内《分类目录》调整建议进行初审,

  建议后应当及时进行研究★■◆★★,基于对产品风险变化情况的分析◆■★、评估■★★■◆★,参考国际医疗器械分类实践,结合我国监管实际■■,综合研判形成初步调整意见。再将《分类目录》初步调整意见在其

  ,由标管中心组织分类技术委员会专业组审议。审议通过后将拟调整意见报国家药监局。国家药监局将拟调整意见公示7日,公示后按程序发布调整公告◆◆★■◆■。

  今后将根据医疗器械风险变化情况,参考国际经验◆■■■◆★,遵循符合最新科学认知、立足监管实际★■■◆、鼓励创新、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原则下★★★■,可以

  可以委托其境内代理人,向其代理人所在省(区、市)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《分类目录》调整建议。

  今后,随着《分类目录》动态调整工作的持续深入和优化◆★■◆,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逐步优化,对国内医疗器械精准化管理提供了更合理依据的同时,也能更科学的对医疗器械进行监管管理★★◆■、促进相关医疗器械企业的良性发展◆■。所以◆★◆■★,

  已注册/备案医疗器械管理类别调整后的注册/备案事项,按照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要求执行。

  ,国家药监局相关部门★◆■★★、省(区、市)药品监督管理部门◆◆■★■★,医疗器械相关学会、协会等社会团体,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分类技术委员会委员,也可向标管中心提出《分类目录》调整建议。

  就目前而言,我国的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有22个子目录■■■,下设206个一级产品类别和1157个二级产品类别◆★■◆,形成三级目录层级结构◆★◆■。

  一旦产品分类降级,三类降二类的话,该产品就无需去药监总局注册了,直接在省食药局即可进行;而二类降到一类,企业产品则无需注册,只要备案即可★★◆。

  ,由标管中心报国家药监局◆■■。国家药监局组织分类技术委员会执委会审议■◆■◆。审议通过后将拟调整意见在

  5月8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《关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的公告(2021年第60号)》■★◆★■◆,医疗器械分类管理目录将更加科学、合理、规范。

  早在2020年11月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提出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动态调整工作程序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,对建立《分类目录》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征求意见。2020年12月,国家药监局再次发布公告对15类医疗器械的类别进行调整,